公共環境、政府機關
"病媒生物防制"是我市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控傳染病發生流行的有效手段。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傳播性疾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促進城市發展和社會進步。 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鄭州市關于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要求,在鄭州市深入、持久地開展活動,不斷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減少蟲媒傳染病的發病率,提高鄭州環境質量,保證大家身體健康。 指導思想以除害防病,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標,深化病媒生物防制體制改革,將公共環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向市場,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工作效率,實現病媒生物防制常態化管理,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
主要內容 公共環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場化消殺范圍城區公共環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市場化消殺范圍包括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區、破產倒閉企業、閑置空地、爛尾樓工地等無主管地帶,以及單位居民區圍墻以外的道路、河道溝渠、河塘湖泊、游園廣場、機場和火車站外環境等地。消殺對象主要包括老鼠、蒼蠅、蚊子、蟑螂。 國家政府機關建筑也存在很高的蟲害風險 這些公共場所往往人流量大,而且雜,害蟲容易駐足和滋生,蟲害防制尤為重要。公共場所和政府機關往往是一個城市的代表,蟲害的出現不但危害人們的健康,更危害了城市形象。 運作辦法 搞好摸底調查,選好試點,逐步推行。采取先試點后推廣的方式,在市內城區選擇一定數量的辦事處或部分公共區域作為試點,運行公共環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場化。